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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女子和姐夫一起生活,而且还育5个子女,妹妹说喜欢这样生活

    2025-11-12 10:58:31 娅娅探事

    不过虽然承认了自己已经与洪小妹同居,但王大哥却怎么也不肯透露更多细节,对两人正式在一起的时间也讳莫如深。只是说小妹从小就经常到家里来住,有时候住的时间很长,这都是很多年的事了。

    其实采访到这里就结束了,洪氏姐妹确实有同一个“老公”,而且共同生活。后来借着专门前往东山镇民政部门查询,并没有找到王大哥与洪小妹的结婚记录,这说明他们确实没有领证。

    而王家的情况,镇上的工作人员也都清楚,甚至还有“正义人士”跑到派出所反映过问题。但派出所所长告诉记者,镇领导也打电话过问了此事,如果王大哥确实与洪小妹存在“事实婚姻”,作为他的合法妻子,洪某娟可以到法院起诉丈夫“重婚罪”,但这并不归公安部门管理。

    回到海口后,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婚姻方面的律师专家,得到的权威答复是:虽然王大哥没有与洪小妹领证,但既然已经有了同居事实,就既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,突破伦理道德,也违反了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042条第2款规定: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

    记者后来将相关法律知识也转发给了王大哥,但并没有收到回复,不过相信在采访时对法律表现出畏惧的王大哥,一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