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10-10 10:18:26 热读
每天,他在监舍中来回走1万步,约7公里。
在这里他终于有时间读他喜欢的书籍了,但是在等待宣判的他,不知是不是真的能静下心来。
2013年2月4日,杨红卫迎来一审宣判。
他一共有两条罪,一是受贿罪。
在2003—2011年他的在红河州、楚雄州任职期间,单独及伙同妻子余赛英收受财物:人民币979万余元、美元4.78万、港币3万、澳元1万,黄金钻戒等贵重财物折合18.5万元。
因这条罪,他被判了无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