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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工人意外身亡,婚房变“凶宅”,房主索赔44万元,法院判决:赔偿房屋贬值损失5万元
2025-11-07 17:57:18 红星新闻
针对王先生提出的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,法院认为,王先生的人身权益未受到直接侵害,而案涉房屋虽被用作婚房,具有一定的个人意义,但尚未达到法律意义上“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”的标准,因此不予支持。
在责任认定方面,法院查明某批发部作为雇主,在施工过程中未尽到必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义务,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,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
而装饰分公司因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批发部,且防水作业未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,不存在选任过错,故无需承担连带责任。
综合考虑房屋总价、当地市场行情等因素,依据公平原则,法院最终酌情判决某批发部赔偿王先生房屋贬值损失5万元。
来源:极目新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