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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教授换妻成瘾,组织五对男女赤裸互动,他到底干了多少次?
2026-10-22 10:32:24 易玄
2010年5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马尧海作为QQ群主,主动策划、组织、联络线下聚会,属于本案首要分子,先后组织数十次聚众淫乱活动,并且拒不认罪,无悔罪表现,予以从重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其余21名被告人,考虑认罪态度、参与次数、在活动中作用大小,分别判处缓刑或短期实刑。
判决下达之后,马尧海依然不服,继续坚持自己的看法,但判决生效,他进入监狱服刑。
案件尘埃落定之后,关于聚众淫乱罪的讨论持续了很多年,很多人容易混淆两个关键点。
第一,单纯两个人之间自愿私密性行为,不构成犯罪;
第二,三人及以上聚集进行淫乱活动,组织者和多次参与者,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可以构成聚众淫乱罪。
即便全部自愿、没有金钱交易,也不能免除刑事责任,自愿,只是排除强奸、强迫类犯罪,不等于可以免除聚众淫乱的法律责任。
马尧海社群内部虽然约定不录像、不外传,但很难杜绝有人偷偷留存影像资料,一旦泄露会摧毁多个家庭。
参与聚会的夫妻,很多人事后出现巨大心理矛盾,婚姻破裂,猜忌、抑郁随之而来。
看似双方自愿的游戏,往往潜藏着隐性压力,有的夫妻一方本不愿意,为迎合伴侣被迫参与。所谓的自愿很多时候是被亲密关系裹挟下的妥协。